当世间最后待发现的奥秘
T.S. 艾略特,节选自《四个四重奏》
原是最初的起点;
在最长河流的源头
隐秘瀑布的低语
还有苹果树上的孩童
未曾被知晓,只因未曾被寻觅
却在寂静中传来,半隐半现
于海浪的两次起伏之间。
𝆧 𝆧 𝆧
100 毫升烧杯里满装着褐色液体,看上去像一杯曼特宁咖啡。只是它散发的不是深烘咖啡豆的浓香,而是加热后的 10% 氢氧化钾溶液微微刺鼻的碱味。
我取出另一个烧杯,架上 90 微米孔径的不锈钢筛,过滤「咖啡」,把滤得物置入 100 毫升水中,伸进胶头滴管吸了一毫升,缓缓滴落到载玻片中心,然后用尖头镊子夹起 1.5 号盖玻片,小心地覆上。
一瞬间,液体被拉伸、铺展,充满了两片超白玻璃之间几近无形的空隙。
点亮光源,物镜转到低倍。白色的 LED 光自下而上穿透,投射出一个肉眼以外的陌生世界。我的显微镜是便宜货,宝视德(Bresser)的入门级产品,色差相当明显。但眼前的画面依旧令人屏息:漫无边际的石英碎片,如同一堆五彩缤纷的璀璨宝石,带着被烈日和干旱淬炼过的光芒。
我仿佛又回到了那片沙漠,耳边响起轻轻的风声和棕薮鸲与凤头百灵的呼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是偏远至极的不毛之地,但我对它却怀有熟稔与亲切,毕竟在一周之内,我去了六次。
如今,我的指尖正缓缓推动载玻片,就像当时那样,搜寻着某个目标。
而此刻我要找的东西,来自一类水生动物。
𝆨 𝆨 𝆨
2010 年冬,伦敦。空气里有些沉闷。
这是英国自 1910 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冷的 12 月,历史性的寒潮笼罩着整个大不列颠岛。一周后,这座城市就将被大雪覆盖。许多人选择居家避寒,《卫报》写了文章,有商场的零售额下降了接近一半。
不过,在灰蒙蒙的天空下,自治领剧院(Dominion Theatre)门口却依旧排着兴奋的长队。这些人们,是来参加一场以「无聊」为名的活动。
四个月前,詹姆斯·沃德(James Ward)吃惊地看着自己的推特,发现上面正在不停跳出通知。他刚刚随手发了办一场「无聊大会」(The Boring Conference)的想法——草率到甚至漏打了一个「is」。这句戏言激起了巨大的涟漪。半小时内,这个玩笑就在数字世界的推送与转发中迅速变形,成了现实中的计划。当年 12 月,第一届「无聊大会」举行了。
这大会因「无聊」而立,也因「无聊」而兴。热衷此道者之多,入场券售空之快,令沃德都始料未及。自此,「无聊大会」连办了十届,到 2020 年瘟疫来临,才暂时画上句号。
其间,大会讨论的对象五花八门:有人像品酒师般辨析牛奶的细微口感;有人整理喷嚏的频率与类型;有人统计公共建筑里插座的位置与数量;有人细究电梯音乐和热敏收据;甚至家用打印机、售货机按钮的声响、国歌旋律之间的相似性,都可以成为演讲的主题。那些被日常生活掩埋的物件和现象被抽离出来,如同置于显微镜下凝视,甚至被致以礼赞。
《卫报》为沃德拍过一张照片。他穿着深色西装,神情郑重,却怀抱着两支巨大的铅笔,一红一白,像是漫画中被放大了的道具,又像是某种古怪的权杖。
他曾是一位 DVD 发行经理,后来写过书,讲文具的文化与历史,叫《文具盒里的时空漫游》(Adventures in Stationery: A Journey Through Your Pencil Case)。你会在他身上找到六七十年代的嬉皮士气质,以及十八九世纪博物学家的好奇与执念——也许,必须在某种叛逆心理的驱使下,刻意凑近之后,那些看似无足轻重的主题,才会展现出令人入迷的深度。甚至,你会因此而思考「意义」这件事本身。
而有的时候,想要凑得足够近,你可能需要跑得足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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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明天空中,云朵如同蓝紫地毯上的牛奶污渍。墨绿色的马铃薯田在后视镜里逐渐变小,最终消失,仿佛远古湖泊的蜃影。沙垅一波波往后涌动,偶尔让出一道缝隙,你便能望见东方尽头正积攒的一抹橙红,像是金属被乙炔火焰切割后,边缘残留的烧蚀氧化物痕迹。
离开第十二师二二二团的农垦区,由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缘向北,你在日升前出发,独自驾车,已经向阒寂的沙漠腹地驶出 20 多公里。后视镜里一直尚存的,只剩雪山。南方的地平线上,博格达山列阵般耸立,一派沉静的苍灰。这是天山山脉的东段,夏日依然积雪皑皑,主峰博格达峰清晰可辨。
在蒙古语中,博格达(Богд)表示「神圣」。每飞乌鲁木齐时,你都会靠左舷窗坐,就是为了从空中欣赏这巍然陡峻的山景。博格达峰的高度并不出众,却特以奇险怪谲著称。1981 年,日本京都山岳会成功首登博格达峰,返程中,队员白水满子落入冰缝,15 年后遗体才被冰川送回。1998 年,三名香港岳峰攀石会成员失踪,联合搜救队拼尽全力,才找回三个登山包。
你把视线转向前方,脑海里浮起「经碛卤,绝大漠」六个字——1900 多年前,窦宪大破北匈奴后,勒石燕然,班固在铭文里如此概括他们的跋涉。颠簸行车中,两边沙垅不住后退,偶尔闪过一座坎儿井的竖井入口,圆圆的土包,像隆起的坟茔。在它们正下方的某处,有幽暗的地下水道漫长相连。
路边,一具骆驼尸骸半挂在铁丝网上,庞大骨架上残留着破败皮毛,森森肋骨像折断的梳齿,头骨歪在沙中,空洞的眼眶正对着天。你开过头,又倒回,停车,走近,蹲下。你试着抚摸那下颌骨上残留臼齿的釉质,手指探进它的眼眶,触到内壁结着的沙壳:微凉、坚硬又带点粗糙。
你想起,班固还写了「斩温禺以衅鼓,血尸逐以染锷」——用「温禺鞮王」的血涂祭战鼓,用「尸逐骨都侯」的血浸染刀剑。身处这浩瀚空荡的无人之境,天地大得吓人,这两千年前义正辞严的屠戮,忽然压得人后背发紧。
若有若无的风声响起,像是谁在浅眠中绵长地呼吸。天空与地面都尚未苏醒,万物还没有影子。目力所及,都是无尽又随机的重复:灌木、沙垅、灌木、沙垅……睡眠不足,双目酸胀,你站在其中,感到鞋底的沙粒在细细滑移。此刻的沙漠恰好到达一种不偏不倚的亮度,像是一个既已不属于黑夜,也未交托给白昼的空壳,
而此刻,你是这壳里的唯一幽灵。
你忽然想起阿格尼丝·马丁(Agnes Martin)的早期作品《夏日》(Summer):正方形画布上,黑线织成网格,1645 个格子每个中央都有一颗细小白点,如同显微镜下的细胞核。背景的群青在浅深之间摇摆,带着轻微灰调与透明感。白点也是有些更亮,有些略淡。整个画面像是在平静的几何表面下漂浮着随机的波纹,如同眼前路边治理流沙的方格固沙障、星辰的匀质排布,或雨滴落在远古水面上的轻响——重复、节奏、细节、无限延伸。
有人管这里叫北沙窝,也有人称呼它为梧桐沟——「梧桐」,据说是本地对胡杨的叫法,许是长久以来对「胡桐」之讹。 1910 年,莫理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曾以北京为起点,沿李希霍芬在 1877 年提出的「丝绸之路」,对中国西北地区进行考察。4 月 16 日,他途径附近,拍下几张照片。其中之一,主体是块路碑,上书:右至小南路,左至梧桐窝。
百多年前照片背景里的沙垅,和你眼前的毫无二致。若这座中国第二大沙漠是颗阿克苏苹果,那你大概还没有穿透果皮。但手机早已没有信号,只有预加载的地图告诉你,离目的地已经不远。
在导航软件里,你给那个陌生坐标起的名字,是「棕薮鸲」。
暂且先不管鸟。你注意到,脚下沙地里有无数或显露或半埋的白东西。你双膝跪下,两掌撑地,凑近观察。若有人经过,必会以为你在认真膜拜那具骆驼尸骸。
但这里大概不会有路人。你用指尖翻挖,这处沙土并不松软,带着微微固结的质感,底下还有更多更多、更多更多……竟然是——各式各样的螺壳,有如同蜗牛般圆形旋转的,也有典型的锥形「海螺」样子,从微若芥子到六七厘米堪可盈握,大小不一。
你对软体动物几乎毫无了解,但凭常识,就算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降水量让它在沙漠中算相对湿润,这些动物也不可能会生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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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区域可查的最早名字,是「沙陀碛」。「沙陀」是西突厥的一个部族。五代十国时期,他们曾是中国北方最主要的势力之一。在一些文献的描述里,沙陀族人须发深邃,身体轻盈,肤色白皙。
七百多年前,耶律铸考证过「沙陀」就是「沙漠」。而「碛」,自班固的时代便也意指「沙漠」。这种语义重复,在跨语言或跨文化的地理命名中经常出现,例如「密西西比」在北美原住民语言中本就是「大河」,所以「密西西比河」便成了「大河之河」,正如「沙陀碛」便是「沙漠之沙漠」。
关于「古尔班通古特」,我也找到一些解释。「古尔班」,西里尔蒙古文写作 Гурван,表示「三」。以「古尔班」开头,表示三座山、三眼泉、三口井……的地名并不罕见。如今的哈萨克斯坦第一大城市阿拉木图,清朝时称古尔班阿里玛图,便是「三棵果树之地」。
而「通古特」(Тонгут)这个词现在似乎已经不用。能找到的释义,包括「芨芨草」、「野猪」或「通古斯人」。可是,在各种网页、资料和翻译里晕头转向了半天后,我觉得它们似乎各有牵强可疑之处。
好在地质历史是清楚的。2.5 亿年前,此处汪洋一片。到白垩纪末期,天山和阿尔泰山强烈隆升,阻挡了来自海洋的水汽,二山中间的广袤区域相对下沉,逐渐形成准噶尔盆地的雏形。
300 万年前,盆地内越发干旱,河湖逐渐萎缩,裸露的冲积物与风化的岩屑形成了大量沙物质——一个地质学术语,描述沙粒级粒度的所有物质。说起来令人吃惊,长久以来,我们对于「沙」的定义竟然并不明确。直到 2020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召集专家讨论,最后制作了标准文档,题目带点幽默感:《沙子是什么》(What is Sand?)——有点「无聊大会」的风格,但大概是巧合。
随着干旱气候的持续强化和风力作用,沙物质被大量搬运、堆积,逐渐连片,随着时间推移,范围进一步扩大。终于在末次冰期,形成了今日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样貌。
从卫星图像上看,梧桐沟的绿色比四周更浓,这在沙漠里往往意味着水源地。我猜,梧桐沟或许曾是盆地边缘的一处湖泊——这个「曾」,可能指向数千上万年前,甚至更久远的往昔。那些螺壳的亚化石或许可作旁证——「亚化石」(subfossil),是指那些年岁未久,介于现代生物骨骸和化石之间的遗存物。
但它们说不定是某种我不认识的陆生螺类。毕竟,我读到过资料,中东和北非的沙漠里都有缚紧螺科(Sphincterochilidae)分布。这里也有,亦不算出奇。
所以,为了更有力地证实「湖泊猜想」,我想找的证据,是摇蚊幼虫头壳的亚化石。
摇蚊并不吸血。它和人之间最直接的关联,大概是夏日傍晚聚集成团,在人头顶(或者别的什么突出物)上方婚飞交配,引起阵阵嫌恶的惊呼。摇蚊在水中产卵,幼虫必须一直生活在水中,蜕皮后留下的几丁质头壳很耐降解,常常在沉积物里保存下来,成为重建古环境、解析气候演变的重要生物指标。有它,就说明一定有过长期存在的水体。
(顺便一提,许多类群的摇蚊幼虫头壳顶端那锯状的颏中齿,颇似博格达山七座雪峰的剪影。)
我忘了挖点沙子带回家,所以拜托两位后来前往梧桐沟的鸟友,替我采点样品。大概观鸟圈子里怪人不少,他们都痛快地帮了忙。
收到两瓶沙子,我兴冲冲地尽量按照书上的标准流程处理,然后花了三四个小时趴在显微镜前——这大概是物理上最「凑近」的方式了——直看得头晕眼花,腰酸背痛。
我不断切换着物镜:5 倍、10 倍、40 倍。眼前是无数肉眼本不可见的极微沙尘,有的圆润,有的边缘尖锐,令人想到数学上的「分形」概念,即局部与整体在形态上的自相似性——放大 400 倍后,它们看起来和寻常沙粒、石子,或者哈勃太空望远镜传回的硅酸盐小行星图像相差无几。
我也看到许多植物碎片——它们统统都呈现出传统上唤作「素綦」的颜色,绿里透黄,细胞壁如同墙砖一样排列齐密,还看到一些无法言表的怪东西。
但是,我一个头壳也没发现。
或许是鸟友们的采样点不对,或许我的猜想全然错误,再或许,这个事实在此刻只是提供一个理由,一种合理化我再次踏入那无人之境的借口。
我们总得找个理由走进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十几岁时的暑假,我读过三毛那本《撒哈拉的故事》,十分神往。书里写,她和荷西曾经为了寻找贝壳化石而前往沙漠深处,结果遇险,一直从傍晚折腾到深夜。最后,二人驱车回家,疲倦狼狈,却竟然是开心的。三毛笔下的对话是:
「三毛,还要化石么?」荷西呻吟似的问着我。「要。」我简短的回答他。「你呢?」我问他。「我更要了。」「什么时候再来?」「明天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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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炽烈的阳光下,淡粉色的沙质地表如同巨大肠壁般布满皱褶。摄影机架在坡上,男女主角站在坡顶,男孩的衬衫卷着边,女孩的头发粘在颈后,语带戏谑地念着介绍牌上的铭文:
这是一片形成于 500 万到 1000 万年前的古湖床区域。这些湖床曾因地球内力作用发生倾斜和抬升,而后又经风和水的侵蚀。其中蕴含着硼酸盐和石膏……
1968 年,内华达山脉东缘的死亡谷,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的电影《扎布里斯基角》(Zabriskie Point)正在拍摄。
女孩出身富家,可对商业社会的桎梏感到厌烦。男孩是校园民权运动的成员,但似乎失却了反抗的动力和勇气。
他们在沙漠中相遇,玩耍,然后裸裎相对于尘土和阳光之中。安东尼奥尼将这一幕拍成了一场集体舞般群像交合的幻象。第一次看,我几乎产生了某种错觉——沙漠变得肉身化,或者说,他们的交合简直是地质性的:是摩擦、冲撞和扭曲,是缠绕、侵入和抬升。人身上粘满沙土,沙土间生出人的轮廓。
片尾,男主角驾驶偷来的小飞机,在洛杉矶上空低飞盘旋,仿佛不知该降落何处。而女主角则不断在幻想中将父亲的精致别墅炸成火球。虚构的爆破反复上演,冰箱、衬衣、书架、沙发……在升格镜头里飞舞,如同岩石被分解成沙物质。
这部电影在 1970 年上映,当时票房欠佳,批评颇多。但它却留下一种强烈的感官记忆,用影像将六七十年代青年不停的寻找永久定格:寻找共鸣,寻找生存与抵抗的方式,寻找人与人之间可供「真实」嵌入的罅隙,寻找寄托和意义。
或许和这部电影有关,米歇尔·福柯在 1975 年赴美时,特地与恋人一起前往扎布里斯基角,在那里度过十个小时。福柯曾回忆,那是他「一生中最棒的体验」。他们服下 LSD,并排躺着,等待天黑后金星出现——「天空已然炸裂,群星向我倾盆而下。」福柯的原话是:
我知道这并非真实,但这就是真实。
他们在狂喜中不停地听着音乐。当时的曲目包括:
- 伊丽莎白·施瓦茨科普夫(Elisabeth Schwarzkopf)演唱的理查德·施特劳斯(Richard Strauss)的《最后四首歌》(Four Last Songs);
- 查尔斯·艾夫斯(Charles Ives)的《新英格兰的三个地方》(Three Places in New England);
- 卡尔海因茨·斯托克豪森(Karlheinz Stockhausen)的《接触》(Kontakte)和《青春之歌》(Songs of Youth);
- 一些肖邦的作品。
在这片古老湖床之上,安东尼奥尼与福柯,艺术与哲学,皆在追问同一件事:在一个漂移的年代,人究竟在寻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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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站在「棕薮鸲」,四下打量时,晨曦正在把博格达峰的尖顶描亮。
光芒仿佛无重量的液体,从高到低,缓慢而精准地流泻,像是代表了时间对空间的逐寸唤醒。它先斜斜滑过沙垅柔和的脊线,漫过胡杨、红柳、梭梭粗粝的枝干,再触碰那些独尾草的顶端——这是何等奇异的植物啊,叶片皱缩在底下,偏有根瘦直的花茎从沙里突兀地伸向天空,顶着一串玉丸般的绿果。
阳光落在你手背的绒毛上。不期然地,皮肤里的毛细血管立刻在热力下鼓胀、活泛起来。这种感觉,令你想到雷德利·斯科特导演的《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里那段短暂的沙漠黎明。你忽然理解了,逃亡中的女主角们为何会得到片刻的放松——精神能量的获得,有时可以纯然来自生理层面。
但这里没有影片中纪念碑般高耸华美的砂岩石柱,也没有丹尼斯·维伦纽瓦《沙丘》(Dune)里连绵翻卷的壮丽沙丘。这里只有成千上万的沙垅,被当地人称作「沙梁子」:它们弧线粗糙,如同风与沙反复拉锯后留下的横纹,稀疏地长着些耐旱植物。若从卫星地图上看,它们整体按照「西北—东南」方向错综生发,仿佛是支流、根系、枝干、羽毛,或者皮肤上的肌理。
你在户外手表上设置了路径点。哪怕迷失,它也可以指引你回到这里。你开始随意漫步,先爬上一道沙垅顶端,沿着绵延的脊线行进,任由它把视线引向渺无人迹的大地尽头,再半滑半走地下坡。沙垅的迎风面要比背风面松软得多,像是踩进极干燥的精制面粉里,一下能陷没脚踝,腾起一股尘烟,随风逸散。
鞋子里不可避免地进了细沙,脚趾间有些滑腻,但那感觉竟然是温润、舒服的。你继续漫游,开始注意呼吸的深度、肋骨的张合、手心悄然聚起的湿意。身体在这里变得比思想更敏感,开始成为领会这片景观的第一读者。每走一步,脚下都像在读一句话,引人不断深究。
在一处沟底,地面忽然变得坚硬了些。你低头。沙中混着暗褐色的细土,有明显被水冲刷过的纹理。但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你发现一痕隐隐下陷的沙槽,像谁用手指在沙上划了线。这可能是一条季节性的微观水道。
这里的自然几乎毫无娇柔可言。根据中科院阜康荒漠生态系统试验站的气象数据,梧桐沟夏季最高气温 50℃,冬季最低气温 -40℃,酷暑与酷寒交替,日日大风不断,脚下或是积雪、坚冰,或是沙尘、泥泞。
唯春季融雪时,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会变得湿润温和。许多植物会抓住那短暂的窗口,萌发、生长、开花、结果、凋亡,全程可以短至数周——因此它们被称作短命植物——但足够它们跨越千万年,繁衍至今。在这里,生命以一种极端克制,又或者说无比放纵的方式表达自己。当然,也许此二者之间差异甚微,就像马蹄形的政治光谱上的极左和极右,其实相去不远。
温度正在迅速变高。日光热蓬蓬的,不动声色地压迫着皮肤。你身体内的太阳也升起了,额角冒了汗,顺着脸颊往下淌,胸前也渗湿得星星点点。
爬上沙垅顶端时,一阵风把帽子吹得往后仰。扶住帽檐抬头,你才发现,远处空中,一只靴隼雕缓缓转着圈,看似慵懒,但受那对翅膀笼罩的数平方公里黄沙上,定有生灵正在抬头仰望、惊惧万分。举起相机,长焦镜头吱吱推进,直到轮廓清晰。鼓展的双翼基部,也就是「肩膀」那里,有鸟友们戏称为「车头灯」的浅色斑块,是一锤定音的辨认特征。
你当然想到了维姆·文德斯 1984 年的电影《德州巴黎》(Paris, Texas)的开头,男主角独自在地狱般的(剧本里的形容词就是「hellish」 )沙漠里默默行走,也是一只猛禽,一只红尾𫛭,落在峭壁顶端,注视着他。
忽然,一只凤头百灵随着风势,轻巧落在你前方沙地上。它先是低头觅食,动作利落而漫不经心,然后抬头,目光正对你,扬起尖黄的喙,发出一声鸣叫。
你自觉已经充分预习过棕薮鸲的叫声——不规则、带云雀风格,或响亮或柔和,音调哀婉,像欧歌鸫一样的鸣唱,有时会夹杂对白喉林莺 C. c. minula 亚种的模仿——哈利·威瑟比主编的《英国鸟类手册》(Handbook of British Birds)、英国皇家鸟类保护协会(RSPB)出品的《欧洲鸟类百科全书》、康奈尔大学鸟类学实验室的世界鸟类资料库(BoW)、拉斐尔·阿耶(Raffael Ayé)主编的《中亚鸟类》和《中国鸟类观察手册》如是说。
当然,你不会忘了在全世界最大的动物鸣声数据库 Xeno-Canto 里听了好些录音,还存在手机里一路温习。毕竟,当经验丰富的鸟友周哲建议你来梧桐沟寻找棕薮鸲时,他特别提醒,叫声是关键。
但是,眼前这只凤头百灵,偏偏发出了棕薮鸲的叫声。
或者说,和你记忆中的,大体上非常像。总归还是学艺不精吧,如同北京话和东北话,在没听惯的南方人耳朵里,都是舌头滚来滚去的北方口音。
更何况,在这黄沙迷宫里,声音仿佛真是会滚来滚去的。当你听到一声鸣叫,赶紧翻越几道沙垅后,却总能在相反方向又听见一声。这时候,你面临着几种可能:
- 你听到的第一声是棕薮鸲 A,而另一只棕薮鸲 B 在相反的那条沙垅背后;
- 你听到第一声的棕薮鸲 A 在你没注意时已经飞到了背后,又叫了一声;
- 棕薮鸲 A 就在你第一次听到的位置,只是沙垅地形搅乱了声波的传递,让你误会它在你背后;
- 类似地,它一开始就在你背后,第一声指向的位置是错误的;
- 根本不是棕薮鸲,只是凤头百灵在四处叫个不停。
不同的判断显然会导向不同的行动。但你完全无从判断起。选项多得超过了抛硬币能解决的范畴,所以你只好顺从自己的直觉——毋宁说,乱走。
你知道自己是在找一种鸟,但实际上,你已经不再那么急着遇见它,因为那将意味着给这段散漫的寻找划上句号。
相反,你很享受独自在沙漠中行走,既松弛又警觉,将感官琢磨锋利,解剖广袤景观里的种种精微之处,想来一行禅师(Thích Nhất Hạnh)提倡的所谓「行禅」大抵如此,每一步都踩在当下,就像本雅明带着漫游者(flâneur)的视角,在巴黎拱廊街沉迷于那些被忽略的细节,并且将这些看似无序的碎片视为现代性的密码。
(就算是一次次循声寻找,发现叫声的主人竟全是凤头百灵,也没有令你咬牙沮丧。)
你忽然发觉,今日起床后你就未发一言,也没听人讲过一句话,简直像回到了话语被发明之前的时代。你嘴里发粘,鼻腔内壁沾满尘土,喉咙有些干渴,脚底疲累,汗滴从腋窝顺着两胁不断流下,但是大脑兴奋又澄明。
你不想知道现在几点——太阳的角度似乎永远斜着,但影子又在越变越短。你照着自己影子的形状,在沙垅的坡面上刨个浅坑,坐进去休息,压低帽檐,举起望远镜,观察几百米外的一家四只鹅喉羚。表层的沙已经烫了,底下的仍凉,隔着裤子也能觉出差别。
鹅喉羚就是本地人口中的黄羊。因为足够远,它们颇放松,埋首觅食,只偶尔瞥你一眼。过了发情期,雄羚颈部那喉结般的隆起已不太明显。有只小羚似乎对你感到好奇,慢慢朝你的方向走来,又忽然如梦初醒,转身,四脚同时发力,像蹄子里装了弹簧,蹦跶着返回父母身边。
沙垅迎风面,细如粉尘的沙子上,连蚂蚁都没法不留下足迹——你发现一条奇怪的浅浅印痕,起身,顺着它大跨步追踪好几米,在尽头发现了一只蚂蚁,咬着比自己大几倍的花瓣,努力拖拽前行。你读到过,某些独尾草的花瓣含有糖分,是蚂蚁的甜点。
观察多次之后,你总结出,大部分情况下,步甲类昆虫走过,会留下两条不断变向的平行虚线。快步麻蜥的足迹是脚爪形成的两条虚线夹着一条尾巴拖出的实线。而沙蜥们的实线则总是时断时续——因为它总爱把尾巴卷曲着举离地面,像一根想要向上攀缘的藤蔓触须。
沙鼠和蒙古兔的脚印,总是精致而连贯,带着一种急切的节奏,最后或消失在一个深洞口,或停留在一小片颗粒状的干粪旁,像是骄阳在沙垅上洒落了雀斑。几个兽类足印,经过鸟友王珊后来对类似痕迹的判断,应该是来自赤狐——她的分析是:有爪印,所以是犬科,掌垫比较窄,而且不太清晰,因为赤狐的脚趾间有很多毛。
路边有许多由两瓣组成的圆润印迹,宛如黄宝螺——也就是古代贝币——的腹面。你在新疆博物馆看到过,鄯善、哈密、木垒和罗布泊的古墓里竟然也出土了产自东南沿海的贝币,年代从商周一直延续到魏晋。而这脚印比贝币大得多,足有碗口尺寸。
你思考了一会,答案自动揭晓:一个骆驼的脑袋从梭梭丛里冒了出来。
它是某位牧民的财产,后腿上还有烙印。驯养的双峰骆驼能长到 2.2 米高,重可达一吨。从乌鲁木齐到昌吉途中,你见过放养的驼群悠然吃草。戈壁滩上,最高的是天,其次是输电铁塔,再接下来便是骆驼。
风过,骆驼垂下有着弯长睫毛的眼睑,转颈离去,缓慢而优雅。你临时决定跟踪它。独自旅行,就是可以一直保持缄默,不必开口与任何人商量什么。
骆驼翻下一道沙垅,你跟随着小跑几步,抬头,然后看到了一件格格不入的白色人造物——你花了两秒钟才意识到,那是你开来的车。
这场在沙梁子之间的寻找和流连,在不知不觉中回到了启程之处。
而且它也到达了终点。
一个鸟影从你背后方向飞来,落在不到五米外的一棵梭梭中间,开始自顾自地鸣唱。那是你反复学习过的歌,与凤头百灵有着微妙不同。
但此刻鸣声已经不再重要。那个坐标点的名字简直有着言出法随的魔力。无需望远镜就能看清,这是一只如假包换的棕薮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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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周之前,我对棕薮鸲(Cercotrichas galactotes)还几乎一无所知。
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被它的尾巴吸引了注意力。它的尾羽修长,并拢时平平无奇,两根红棕色的中央尾羽叠在最上面,加上它乳白调的胸腹和棕色的双翼与背部,无非让人想到星巴克每年秋天都会推出的南瓜拿铁。
但是,待尾巴一展开,内里乾坤就会显现——中央之外的每根尾羽末端,都有着由外向内依次缩窄的白色端斑,和紧接着的依次变宽的黑色条纹。而且,这尾巴几乎始终不肯安静,不停展开并拢,时而垂直翘起,像个感叹号,时而缓缓上下摆动,如同在思考时轻轻用手指敲击桌面。
我并不是唯一被它的尾巴迷住的人——它的属名 Cercotrichas 里便包含了希腊语 κέρκος(尾巴),而瑞典鸟类学家拉尔斯·斯文松(Lars Svensson)撰文的《柯林斯鸟类图鉴》(Collins Bird Guide)中,棕薮鸲展开尾羽的那幅插图旁边,写着一行小注,简直要失态了:「漂亮的尾巴图案!」(Beautiful tail pattern!)
棕薮鸲之尾的秘密还不止于此。我还读到研究,尾羽末端白色斑块的面积对繁殖成功率有积极影响:白色部分越大,这只鸟对异性的吸引力就越强。与此同时,黑色斑块的大小与巢穴被捕食的概率呈负相关:黑色部分越大,棕薮鸲将捕食者从巢穴引开的成功率就越高。
随着繁殖季节的推移,尾羽末端的白色部分会渐渐磨损剥落,由黑色素强化的黑色斑块便自然成为新的末端。而此时尾羽的轮廓是最符合空气动力学的弧线,适合远距离飞行——这种外形恰好在棕薮鸲准备踏上越冬迁徙时形成,令人惊叹。
我在英国人尼基·威廉姆森(Niki Williamson)——她长居西班牙安达卢西亚,以观鸟导赏为业——的文章里读到,西班牙人管棕薮鸲叫「alzacola」,意思是「抬尾巴的家伙」,他们显然也对尾巴有偏爱。
威廉姆森写,她正和当地人一起,在集约化农业的包围中,倔强地维持着一片有机耕作葡萄园。葡萄藤架间的杂草树篱为棕薮鸲提供了筑巢位点和隐蔽空间,生物防治为雏鸟成长保留了昆虫,非机械化耕作减少了干扰。每年有约 129 对棕薮鸲在此繁殖。这个数字或许听起来不算高,却已是伊比利亚半岛最密集的种群分布。
回家后,我浏览了许多棕薮鸲相关的资料,但所有信息都无法解释,为什么每年 4 月底到 5 月中,它们会来,且仅来梧桐沟的这片特定区域,求偶、筑巢、抚育下一代。
1995 年,有研究团队无意中在梧桐沟采集到了一只棕薮鸲标本。两年后,它被作为中国鸟类新记录发表。鸟类学家提到它们的育雏行为,以及「不甚畏⼈,常可见其飞进⼯作点的帐篷中找⽔喝 。」
这个种群规模很小,每年仅飞来二三十只,以至于它们在中国的已知分布,在地图上只是沙漠里的一个点,如同一个投出幻像的隐秘小孔——它们当然不会凭空出现,必然是飞经某些区域才到达这里,途中肯定有停留,但谁也不知道它们的迁徙路线,谁也没有在路上见过它们。
驾车回程中,我总在出神地想。在我眼中,沙漠里看似一切均质,沙垅连沙垅,胡杨接红柳,并无什么差别。但那片小小的区域里,定有什么相当充分的理由,才召唤棕薮鸲「经碛卤,绝大漠」,年年必从肯尼亚的越冬地前来,像是某种隐喻:关于执着、偶然、记忆与回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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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年,纽约的艺术界忽然传出一则消息:阿格尼丝·马丁离开了。
这位出生在加拿大的艺术家在努力十年后,刚刚在评论与商业上获得丰收,并且探索出了自己的风格:方形画布、网格与直线、简约到极限的构图。观众会先试图判定眼前之物究竟为何,但最终会放弃,思绪陷入一种短暂的失重——或许是「灵性的」,或许无名无状。这成为她终身使用的核心形式。
然而,她在那年焚毁了所有旧作,将画材尽数送人,弃世般独自开着皮卡和拖挂式房车,居无定所,在加拿大与美国西部游荡了一年半。至今没有人确知,她彼时究竟在寻找些什么。
最后,她回到曾经度过青春的新墨西哥州,在赫梅斯山脉(Jemez Mountains)边缘租下一片带泉眼的台地,自己动手建了土坯砖房,住了下来。
那是一片半干旱的高原,表层的沙土薄得像纸,一刮风就裸露出底下的砂岩与火成岩,植被稀疏,降水很少,天地间只参杂着墨绿和灰黄。马丁生活得近乎孤绝:电、自来水、电话、燃气一应皆无,用铸铁炉烧柴取暖和做饭。浴缸在屋外,在早上注满水,靠太阳加热来洗澡。某个冬天她靠核桃、奶酪和番茄度日,另一个冬天则只吃拌上橙汁和香蕉的明胶冻。她读的最多的书之一,是《道德经》。
1973 年,这段艺术沉寂期结束,马丁创作了六年来第一件作品《晴朗的一天》(On a Clear Day)——30 幅版画,每幅 12 英寸见方,探索了她作品中常见的网格构图,并且从手工绘制改用丝网印刷,彻底将自我痕迹从艺术中剥离。
纤细的浅灰线条印在一张张乳黄的日本和纸上,初看并不明显,只是一片均匀安静的明亮。靠近后,会发现线条间距、密度和排列方式各有不同。这同质化中的异质虽小,却足以改变观感的节奏。
在缓慢持久的注视下,这个画的矩阵会发生奇妙的变化。这或许便是马丁当年在那片荒漠里收获的东西——它们会成为一个通往冥想、通往内心的入口。没有叙事,没有物象,却能通过秩序、间距与留白,让人进入一种空无而充盈的专注。
她自己写过:
这些画,并不真正关于自然。它所言并非眼中所见,而是心中永恒的知觉。
仿佛是正午时站在沙垅顶端眺望,风声拂过耳廓,无云苍穹紧紧包裹着每一道地平线。远方各处的天气,全是一片晴亮,空气里带着灼热和薄氧感。骄阳下的所有沙垅顶端都反射出意想不到的强烈锡白,如同雪山。看上一会,世界仿佛一张长时间曝光的底片,所有动态和色彩都会渐渐淡去,只剩下你,在这个空壳之内伫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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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威廉·洛根(William Logan)在 《空气:世界的无尽塑造者》(Air: The Restless Shaper of the World)的序言中写道:
……(空气)或热或冷,或浓或稀,或重或轻,或湿或干,全凭自己的意志……它旋转、上升、下沉、翻腾、激射、膨胀、收缩、喷洒、汇聚、流动、停滞、休憩……
在无垠的松软沙土里驾驶,看着前车四轮卷起的尘烟冲上十几米高,随风扭曲成奇形怪状,你想到了这段话。
再一次,你踏入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这次的目标是黑胸麻雀(Passer hispaniolensis)。中国是全世界麻雀多样性最高的国家之一,而新疆则是在中国能看到最多种麻雀属(Passer)鸟类的地方。在这里,麻雀、家麻雀和黑顶麻雀都不少见。唯独黑胸麻雀,要想遇上,需要些耐心和运气。
前一日找到棕薮鸲后,你靠在车边喝水、啃馕。烈日下只剩一只棕尾伯劳站在红柳尖端,若有所思。
你读过资料,在欧洲,棕薮鸲与林鵙伯劳(Lanius senator)形成了奇妙的「邻里守望」机制。林鵙伯劳居高警惕空中掠食者;棕薮鸲则在低处的灌丛间防范天敌。两种鸟的警报声截然不同,却能彼此精准解读。
正当你在想,不知这里的棕薮鸲与棕尾伯劳是否也有这样的默契,很意外地看到一个男人从一条沙垅后现身,隔着一个浅浅的凹地与你相对。你已经一整天没见过另一个人,也许他也是。你们都微微一怔,但看对方身上的望远镜和相机,便互知是观鸟的同好。你向他挥手致意,他也挥手,向你走来。
按照男性社交礼仪,你称呼这位黝黑壮硕的中年男人为「大哥」。你们简单交换了信息,他是本地人,退休后买了越野车到处拍鸟。也是按照男性社交礼仪,你抽了大哥递来的烟,而且不约而同把烟头按灭带走而非随手丢在地上。这让你们对彼此的认可又多了一层。
你们谈了谈各自的收获——大哥说,想拍棕薮鸲想了好几年,但一直找不到。你当然分享了看到它的位置,然后祝他好运,愉快地道别。
(但你忘了提醒凤头百灵的事。)
而次日傍晚,你们居然于沙漠中再次邂逅,便显得实在有缘。大哥昨日果然找到了棕薮鸲(以及很多凤头百灵),兴致高昂,听说你在找黑胸麻雀,便要带你去个好地方。
初夏的新疆,日落总在十点后,八点仍满是天光。地上的路痕已经漫漶不清,但大哥的四驱越野车毫不犹豫,你也只能紧紧跟随,往更深的沙漠腹地前进。仪表盘上的里程数跳了二十多公里,一阵轻微的不安涌起——若无人带引,你绝不会独自冒险来此。手机信号早消失在身后,一旦陷车,麻烦甚至危险就会像流沙般迅速涌至。
越往里走,沙子的颜色由浅黄偏向赭红,沙垅也随之拔高,形体越来越雄浑。沿着它们的脚边弯曲行车,让你觉得像是身处王家卫在《东邪西毒》里刻意营造的荒凉布景。
大哥停下了。沙尘散去,你环顾四周,发现这是几条沙垅围成的洼地,地势稍有起伏,二三层楼高的胡杨散落其间,每一株都枝干扭曲,表皮皴皱,像是用力拧干的麻衣,有些枝叶间挂了一串串绿豆般细巧的青果。
这是一种孑遗生物,化石可追溯至六千五百万年前——也就是说,以物种角度而言,它们比这片沙漠还要古老得多,见证过博格达峰从平地变成雪山的漫长岁月。
你隐隐听到了什么。大哥下车,反手关上门,又在车身上震起几缕轻尘。
「走,翻过那道沙梁子就是。」
跟在他后头,在倾斜的软沙里深深浅浅地一脚脚往上爬,那声音越来越响,你站上沙垅脊线,眼前浩浩荡荡地展开一片胡杨林,至少有数百株。然后你马上明白了刚才听到的是什么——是上千个音符的堆叠,从树冠、枝杈、草丛、甚至裸露的沙垅上传来。黑胸麻雀的鸣叫,像洪流一般溢出,扑面而来。你本来期待能看到一两只,但眼前起码有一两千只。
看见你惊诧的神情,大哥带点自豪地微笑:
「想看就让你看个过瘾,对吧。前两年更多,这一片,」他挥手,「每棵树上起码七八个巢,热闹得不得了!」
一阵风横卷,胡杨叶片翻转,彼此摩擦,纷纷呈现银与绿的两重色彩,但本该有的沙沙声完全被鸟鸣掩盖。日光落在枝杈之间,照出一处接一处的鸟巢和黑胸麻雀的羽色:棕红、褐黑、白斑交织。不知为何,群鸟几乎同时振翅而起,天空瞬间被切割成无数细小的阴影。尖利的鸣叫声骤然汇合,响成一片轰鸣,又在片刻后散落成万千碎片。声音在沙垅之间激荡、回旋,冲击着耳膜,也让你的心脏与之共振。
你愣在那里,仿佛误闯进了一座隐秘的城邦。尘土、黄沙、胡杨、斜垅,皆为道具与背景,烘托这场奇迹般的繁衍合唱。在这片看似荒凉的地带,生命正以最原始、最热烈的方式燃烧着:急促的击翅,求偶的鸣叫,反复的交配,筑巢的往返,乞食的等待……无数动作叠加在一起,像沙尘暴里旋转的万千粒子,让整个空间充盈着令人几近眩晕的迷狂。一个生命能量的无形漩涡,汹涌卷动在这片大地与天空之间。
这是沙漠最盛大的时刻,也是最脆弱的时刻。每一声鸣叫都带着欲望与承诺,每一片羽毛都在为延续而战。
你怕打扰了它们,于是不走近,就地坐在沙垅顶端观察。这里虽然远一些,却有着平视的角度。雌雄黑胸麻雀的外形差别十分明显。一只雄鸟停在巢口,胸口黑羽在斜斜的阳光下显得更深亮。它仰起头,抖翅鸣唱,声音高亢。一只雌鸟则在它身旁的枝叶间。雄鸟跳到了雌鸟背上,交配,射精,几秒钟后跳下来,鸣唱,然后又跳了上去,如此循环,你数到了十几次之多。
在一些巢穴里,雏鸟已经孵化,粉红的肉喉在枝叶间颤抖着叫嚷,毫不掩饰地向这片沙漠索求能量。亲鸟不断迅速飞回,将食物塞入雏鸟大大张开的喙间。片刻安静后,下一秒喧闹继续。这样的场景,在整片林中以惊人的规模反复出现,仿佛数百个剧场同时上演着同一出剧目。
眼前的一切太过庞大。与其说是你找到了黑胸麻雀的繁殖地,不如说是它们在此慷慨显露了一个你未曾预料的世界,每棵树上都长着几个故事。这一切不仅仅是自然上的奇观,也像一则偈语,不落文字,直指人心。黑胸麻雀如野火般急迫席卷;而胡杨则以百千年为刻度,锚定在沙漠中。空气在它们之间流转,变为风,把短暂与漫长连缀在一起。
于是,你想到了更多关于麻雀与时间的记述,例如比德在《英吉利教会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里,讲过一个 7 世纪七国时代的故事——一位领主在御前会议上的发言,让诺森伯利亚(Northumbria)的国王爱德文决定接受基督教——这不仅改变了他个人的信仰,更成为英国基督教化进程的关键转折。
那段话是这么说的:
在我看来,亲爱的国王,尘世的现在与我们未知的时代相比,就像你在冬天与你的长老和贵族们共进晚餐时,炉火点燃,大厅温暖,而外面却风雨交加、雪花纷飞、冰雹肆虐。这时,有一只麻雀从外面飞来,它迅速地飞过大厅,从一扇门飞进来,又从另一扇门飞出去。现在,当它在里面时,它不会受到冬天暴风雨的侵袭;但这只是转瞬即逝的片刻,是最短暂的时间,它从冬天中来,又立刻回到冬天中去。所以人的生命看起来只是短暂的一瞬:在它之前的是什么,在它之后的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因此,如果这种新教义能带来更确定的东西,我们就应该遵循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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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去新疆的书,除了几本鸟类图鉴,还有斯文·赫定的《穿越亚洲腹地》(Central Asia and Tibet: Towards Holy City Lhasa)。纵然旅途疲惫,每夜睡前我都会翻上几页,仿佛能从赫定的乐观、勤奋、精力充沛里汲取一些早起的力气。回到家后,把全书读完,我脑中浮起的第一个念头,却是 19 世纪欧洲那场漫长而深刻的精神转型。
那就像是一次思想上的集体蜕壳。千百年来的基督教信仰深深塑造了欧洲社会的秩序与价值,然而在启蒙思想、科学发展与政治动荡的夹击下,它逐步破碎、剥落,仿佛是厚重旧皮被渐渐褪下。
随之浮出的,是一片更难以驱散的阴影和空洞。
那是信仰崩塌后的精神倦怠。我能想象当时的城市中产——比如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们——发现,丰裕日常解决不了灵魂的冷清。于是,「现代性无聊」开始蔓延,「像一只蜘蛛,在她的心灵各个幽暗的角落,无声无息地结着网。」
而《恶之花》(Fleurs du mal)的开篇诗《致读者》(Au Lecteur),是如此描述「ennui」这个关于无聊和烦闷的法语单词的:
但在豺狼、黑豹、恶犬之中,
在猿猴、蝎子、秃鹫、毒蛇之间,
在那些狂吠、嗥叫、咆哮、爬行的怪物堆里,
在我们罪恶的污秽动物园中,
还有一个更丑陋、更邪恶、更肮脏的存在!
尽管他从不做夸张的姿态,也不发震天的嘶吼,
却甘愿将大地变成屠宰场,
打个哈欠,便吞下整个世界;
他就是无聊!——双眼含泪般水汪汪,
抽着水烟时,正幻想着断头台的模样。
你认得他,读者,这优雅的怪物,
——伪善的读者,——我的同类,——我的兄弟!
波德莱尔无疑是敏感而犀利的。而既然整个世界都已被无聊吞噬,那么人们便需要新的世界。
地理大发现的浪潮早已过去,地图上的空白越来越少,但在欧洲人眼中,中亚、西亚和非洲内陆依旧陌生而诱人。探险和科考的叙事开始承担起一种近似宗教寓言的功能——它们提供关于未知的信息,关于远方的想象,关于美德的范例,关于人类在世界中位置的新答案。
个人在这些叙事中获得暂时的精神逃离,文明则借此证明自身的扩张与探索仍在继续。在「上帝死了」的时代,人们或许失去了天堂,但却在不断占领地球上每一个最后的角落。
不要说他们,就连 21 世纪的我,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里漫步时,也会突然生出一种痴妄的念头:或许我是第一个踏足这一平方米土地的人,因为眼前除了自己来时的脚印,什么人类痕迹都没有。但这貌似宏大又无法证伪的叙述,有什么意义?
我知道大概毫无意义,惟胸中有些莫名的愉悦,浮到脸上变成一丝微笑。脚下的沙梁子一道道向远处铺展,看不到尽头。
我发现,对于 19 世纪的欧洲人,沙漠在众多题材中尤具吸引力。极端环境和危险元素,构成了天然的高张力叙事。李希霍芬、斯文·赫定、奥雷尔·斯坦因、尼古拉·普尔热瓦尔斯基、荣赫鹏、莫理循……彼时的记录里反复出现探险家们在演讲中讲述经历,出版社出版游记,博物馆通过实物展示让远方的自然变得可触可感——探险家们多少都会提及所见的动植物或亲手收集标本,这也延续了欧洲一贯的博物学传统——除了眼中只有文物的斯坦因。
这套商业化运作,把冒险经历转化为可供大众消费的精神商品。它们纾缓那种被埋没在庸常里的受困感,而且过程充满了感官刺激——斯文·赫定的有些段落,让我还道是在读《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他们担心我会找到那个地方,发现在他们的无边想象中埋在沙丘之下的无数黄金。不过,他们有一种传说,认为那个古城闹鬼,而且更奇的是,那还是一个会移动的城市。有一个人对我说,他曾去过安迪尔河,看到一个蓝色的琉璃塔,有十寻那么高,但它看起来非常奇怪、神秘,使他不敢接近。后来,他鼓起勇气,下决心回去寻找里面的黄金。但当他赶到那地方,哈,那个塔竟然无影无踪。
也是读了这些冒险经历,我才意识到,面对「无聊」,探险文本是把意义重新请回了场内——以未知的地图、极端的环境、半真半假的传说当作杠杆的支点,把一个人的见闻与惊险,抬升为关于时代、文明、国家、信仰等更大尺度的叙事——就像斯文·赫定总是不停地提及这些词语,并且把它们与他的塔里木河航行联系在一起。
而走在沙漠之中,我最想看的一部电影,则是《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
1916 年至 1918 年,托马斯·劳伦斯(Thomas Lawrence)集聚阿拉伯部族对抗奥斯曼帝国的经历,在当时就被媒体渲染成浪漫的英雄传奇。他骑着骆驼,身披白袍,戴着头巾的形象,也成了杂志封面的常客。
半个世纪之后,1962 年,导演大卫·里恩让这段故事重返大众视野。观众仿佛切实看见了金发碧眼的俊美青年在驼背上的冲锋,在烈日下的杀戮、寻找、教化、斡旋,只是媒介从铅字和幻灯片变成了每秒 24 帧的光影与立体声。
这部电影广受欢迎,而且常被评论界誉为最伟大的佳作之一。故事里的宗教色彩浓重,甚至直白。我印象很深的一句台词,发生在攻陷亚喀巴后,劳伦斯决定骑骆驼穿越整个西奈半岛的漠地。有人劝他此事绝无可能。劳伦斯转头,目光如炬:
「摩西就做到了。」
这一刻,沙漠不仅是一个地理空间。它既是空白,也是舞台,既是内心荒凉的外化,也是意义发生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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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年 10 月 18 至 20 日,巴黎的天气仿佛八个月的婴儿的情绪,反复无常。
乔治·佩雷克(Georges Perec)坐在圣叙尔皮斯广场(Place Saint-Sulpice)的咖啡馆里,用这三天时间,写出了《一次穷尽巴黎某地的尝试》(An Attempt at Exhausting a Place in Paris)。
佩雷克是乌力波(Oulipo, Ouvroir de Littérature Potentielle,潜在文学工坊)的一员。这支文学团体以「用形式限制激发创作」为核心理念。例如雷蒙·格诺在 《风格练习》(Exercices de style)里用 99 种文风反复讲述一则极短小的故事,或者佩雷克自己的《消失》(La Disparition),300 多页的长篇小说里刻意回避法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字母「e」。后来他还写过一部姊妹篇《幽灵们》(Les Revenentes),全书几乎只使用带 e 的元音——可以想见,这两本书极难翻译成中文。
《一次穷尽巴黎某地的尝试》,正是乌力波理念的典型实践。
佩雷克记录下了一切进入他视野的事物。没有冲突,没有情绪,甚至没有主谓宾的结构,连标点符号都是乱的,只有短小句子像秒针一样稳定跳动。虽然听起来枯燥,但这部「亚小说」——生造的词,用于描述介于虚构和写实之间的文本——出乎意料地鲜活易读。例如:
…… 婴儿车里的宝宝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他像只小鸟:蓝眼睛睁得圆圆的,全神贯注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充满好奇。
一个咳嗽不止的抄表员,给一辆绿色「莫里斯」车贴了张罚单
一个戴俄罗斯皮帽的男人。接着又来了一个。
一个戴英式学生帽的小男孩;他过马路时,特意只踩在人行横道的白线上。
……
一个裹着披肩的女人
一个推婴儿车的老奶奶
一个戴俄罗斯皮帽的男人(还是刚才那个人,他又回来了)
他速写般简洁的行文中有着不易察觉的某种谦卑——佩雷克的尝试,证明日常的丰富远超过任何人的记录能力。他写道,「即便我的唯一目标只是观察,我也看不见几米之外发生的事。」
若本雅明是现代性的病理学家,在拱廊街的碎片中诊断资本主义的异化核心,那么佩雷克的由表入里的记录姿态则更轻盈,从生活里穿行而过。他只是承认了平凡琐屑的合法性,用规则化的呈现对抗遗忘,让不断重访这一行为本身成为意义的终点,就像许多观鸟人会再三造访某地,因为自然的每一秒都不尽相同。
在一次介绍无聊大会的演讲中,詹姆斯·沃德曾经引用这部作品前言里的一句话:
当无事发生时,会发生什么?(What happens when nothing happens?)
那三天的圣叙尔皮斯广场,大抵就是这样——公交来来回回,行人兜兜转转,雨下下停停。可佩雷克把这些「无事」写下来,就成了有事:那些记录像一颗颗小石子,铺成了一条路,让人能顺着走回去,看见那个时晴时雨的巴黎,看见那个坐在咖啡馆里,认真盯着广场的佩雷克,看见「无事」里藏着的,千万种细碎的「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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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在黄昏的沙漠中穿行时,你忽然想要大便。
便意汹汹,急骤而没有任何来由,你毫无防备。抬起手表看,离车还有 1300 米。开回镇子上的酒店需要起码一小时。但你还是决定朝车的方向走,因为你身边一张纸都没有。
腹部不时传来猛烈绞痛,像是有根铁棍在里面蛮横翻搅。你满额是汗,但感到阵阵恶寒,脖子上起了鸡皮疙瘩,深呼吸,咬牙,努力抬起虚软的双腿。还有 800 米。腹痛的间隔越来越短,你已经快迈不开步。
眼前又是一道沙垅,在此刻显得如此难以逾越。还有 500 米。大概过不去了,但你还是想尝试,哪怕多挪动一步。但是,才到坡底你就知道,这就是你所能抵达的极限。脑中的倒计时读秒已经开启,如同火箭发射的最终阶段,没有丝毫余地。
你汗如雨下把望远镜相机背包取下放到左边地上还特意放高一点再走两步在低一些的位置用右脚挖一个浅坑同时双手快速解腰带要命了竟然打了死结好不容易解开了应该面对着坡还是背对着坡蹲下算了先背对着四三二一啊。
在森林里你也解决过生理需求。但那时身边灌木草叶触手可及,头顶有茂密树冠覆盖,你还是像藏身在某处。然而在开阔的沙漠里,无遮无挡,两三百米外的路人(如果有)就能一眼看到你。斜斜的阳光直接照着你的下身,温热的风也从四面八方环绕着吹在上面,窘迫、焦虑,却又有点奇异的松快。
沙漠似乎有种剥去一切遮蔽,或提纯的力量。就像到达了一个法外之地,你可以成为另一个人,或者成为真正的自己。在电影里,进入沙漠的角色总会进入一种非日常的状态。现实中带狂欢意味的火人节(Burning Man)在内华达的黑石沙漠里举办,或许也是出于这样的考量。
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解决,另一个又出现了。唯一的求助对象,只能是这座沙漠。你环顾四周,发现坡底长满一种奇怪的植物,灰绿色,圆滚滚,矮墩墩,但并不可爱,反而一副很不好惹的样子,因为上面长满了尖尖的长刺,每根都有五六厘米,支出了植株本身的圆周,看起来不像是卫生纸的最佳替代。
远处有只戴胜翩翩飞过,近处的灌丛里还踱出一只——你疑心看错,但绝不会错的,确实是金眶鸻。这明明是该属于水边的涉禽,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顺着放低的视线,你又发现,两米外一株梭梭根部的沙土里,竟然长出一朵不小的白色蘑菇,正要打开伞盖,释放出几十亿孢子。
只是蹲下,视角改变,便发现了太多怪事。怀着侥幸,你伸手去触那带刺的植物,却惊讶地发现,刺是软的!整株植物都富有弹性,像一块丝瓜络。你尝试拔起一株——你读到过,沙漠植物为了获取地下水分,会延展出长长的根系,换句话说,应该很不好拔。
但轻轻一用力,它就离开了地表。
原来答案早已在这里,只是此刻才显现。你迅速收集了一把,小心地使用,然后终于可以站起身,舒展微微颤抖的膝盖。
生平第一次,你将目光长久落在自己排出的秽物上,而不是让它迅速消失在漩涡中。它在晚霞里闪烁着湿润的光芒,散发出强烈气味。不知何时出现的蝇们已在大快朵颐,其中之一开始产卵。一只乒乓球大的深蓝色粪金龟——虽然都是「屎壳郎」,但粪金龟的鞘翅之间有小盾片,蜣螂则通常没有——低哼着嗡嗡的咒语,落在上面。几只步甲急吼吼地赶到,一头埋进,好像是在吸吮里面的液体。两分钟之内,你狼狈的产物,你曾经的一部分,已经被沙漠接管。
在人类之前,自然里没有「垃圾」这个概念。枯枝败叶、粪尿或尸体,对特定生物而言,都是宝贵的资源,尤其是在这沙漠里。所有生物中,只有人类才会生产出谁都不要的东西,成了一种罪愆。
落日触到了西边沙垅的顶端。天空渐暗,即将到来的是「蓝调时刻」 (Blue Hour) ——夕阳已沉没于地平线下,但残晖仍然照透大气层,给世界最后罩上一层温柔的蓝。
一个事实滑过你的脑海:我们看到的阳光其实相当古老。太阳核心的光子产生后,会被困在厚重的等离子体里,和无数带电粒子碰撞纠缠。一个光子需要耗费一万到十万年,才能缓慢爬出那片炽白浓稠的深渊,抵达太阳表层。只有在那之后,它们才一跃而出,用八分钟横跨太空,到达这里。
真抱歉,你好不容易特意赶来,最后一刻,却让你照耀在我的大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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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沙漠里唯一随身带回的,是块黑色的石头。
回家后,我补课般查阅资料,在一部关于荒漠生命的纪录片里看到熟悉的身影:灰绿色,圆滚滚,矮墩墩,长刺尖尖。
纪录片里说,它叫角果藜,是种短命植物,会在春夏的数月里飞快地完成一生。果实成熟后,它就会断开浅浅的根系,受风推拽,滚动着播撒种子。那些软弹长刺并非用来防御的武器,只是让它在行进时不至陷入沙中的高跷。
纪录片还提到一件事——许多沙漠中的石头会呈现黑色,被称作「荒漠漆」(desert varnish)现象。梧桐沟不是石漠,岩石不多,但我遇到一处平坦地面,散落着许多石块。它们尽皆黑色,表面光润,都如同被墨汁浸泡过。我捡起一块,用力一摔,石头裂成两半——黑色只停留在表层,内里还是赭红的。
纪录片对此解释道,露水的反复凝结和蒸发,让石头里的矿物质析出凝集在表面,是个无机的过程。但我研究后,发现这个说法其实并不准确。这黑色背后,也有生命的参与。
黑色荒漠漆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锰。这些锰元素多半来自大气沉降,也就是空气中含有微量锰的尘埃,并非岩石自身。而岩石表面有着无数富锰微生物,例如蓝细菌(Cyanobacteria)——这是一类原始而多样化的光合细菌类群,是大气中氧气的主要生产者——就能通过细胞膜上的转运蛋白,主动富集并氧化环境中的锰。锰可能参与了蓝细菌的代谢,而锰的氧化物也可以帮助它们抵抗紫外线的炙烤。
这些暗色的氧化物,经过湿润干燥的循环,与尘埃里的粘土和二氧化硅共同胶结,逐步加厚,最终形成微米级的漆层。一块石头要裹上 100 微米厚的荒漠漆,往往需要数万年。
我把那块石头放在手心端详,抚摸它如同蜡质的表面,指腹被一股极轻的凉意擦过。我想象它还在原地,有一个镜头对准它进行跨越数万年的定格摄影。画面里,锰从空中落下,细菌们把它们一点点攥住。每一次日落与晨光,都为它加深一分颜色。石头逐渐从赭红变成棕褐,最终漆黑如炭。
我握住这块黑石头。有朝一日,待孩子学会说话,我会把它放到他手里,给他讲讲这个故事。
我猜他或许会问,那么后来呢?它会继续变黑吗?最黑的黑,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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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京都中京区,壬生松原町,一条只容一车单向通行的小巷里,有家小染坊,招牌上是隶书「京都纹付」。
从 1915 年创业至今,这里的四代人守着同一个地址,追求着极限的「染黑」——所谓「纹付」,原是给和服绘上家徽,再染成正黑的传统手艺。而「京都纹付」是此中翘楚,因为给 1989 年昭和天皇丧礼制作祭服,所以还有了「御黑染司」的称呼。
如今,他们有一项面向普通人的服务,名为「黑染再穿」(KUROZOME REWEAR)。旧毛衣、褪色的裤子、泛黄的衬衫,甚至亲人遗留下的衣物,都能被送来,在染坊的水池里披上一层深邃的黑。
这不仅是环保生活或单纯惜物,更是记忆的再造。衣物的皱褶里藏着的往昔,经过染坊之手,都变成了一个个清晰的剪影。
「京都纹付」的网站毫无百年老店的陈腐,反而有点思辨的活力。例如,上面有许多关于「黑色」的哲学性讨论。他们写道:我们追求「极致之黑」,但完全的黑,就是不反射任何光线,就是没有颜色——那么,要如何描述或生产一种没有明度和波长,没有颜色的颜色?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无限地逼近。
人类甚至无法真正「看见」黑色。因为若没有光线,视网膜就无从成像。这点其实在日本传统文乐木偶戏和歌舞伎里便有体现。演出中,操偶或换景的工作人员会身着黑衣,作为「无形的存在」登台,需要观众自己无视。若不理解这一「隐形」的设定,便无法真正欣赏这些舞台上勾勒的幻想。
有些事物存在的意义,恰恰要通过「不存在」才能实现。黑色便是一例。
𝆦𝆦𝆦
许多东西只肯在黑暗里显形。你又来到沙漠,想看看入夜后,这里在发生什么。新疆的夏,暮光总拖得很长,想要最浓暗的天空,午夜是最好的时刻。下车前,你低头瞥了眼手机。屏幕亮得刺眼:00:43。
然后你把手机塞进了背包深处。接下来一段时间,不会再用上它了。钥匙一按,车灯闪烁两下,熄灭。
没有烈日炙烤,蜱虫在晚上也不活跃,你放松地踱步,静待一种奇妙的物质在你体内积累。
人类的视网膜上,有 600 万个视锥细胞和 1.2 亿个视杆细胞。前者专门负责明亮环境下的视物和辨色。后者无法辨色,但对光的敏感度比视锥细胞高 1000 倍。
你在等的,是视杆细胞运行的燃料和触发器:视紫质(Rhodopsin)。进入昏暗环境时,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逐渐看清东西,许多人会认为这是瞳孔的作用——确实有关,但瞳孔放大是瞬间完成的条件反射。暗适应过程的核心,其实是视紫质。这是一种光敏蛋白,是视蛋白与维生素 A 的活性形式视黄醛结合形成的复合物。
白昼时,明亮的光线会分解掉大部分的视紫质。进入昏暗环境后,视紫质会被重新合成,并且在视杆细胞内逐渐积累。要等到约二三十分钟后,视紫质的数量足够,视杆细胞充分工作,夜视能力才达到最佳——而若体内维生素 A 缺乏,视紫质的合成便会受阻,也就出现了所谓的夜盲症。
整日曝晒后,各处似乎还留有一些苍白。新月才过没多久,天上是一弯眉月,薄如锋刃。这样的月相适合观星——你抬头,不费力地找到了「夏季大三角」,这个由天琴座的织女星、天鹅座的天津四及天鹰座的牛郎星组成的三角形,是北半球夏季夜空的标志。此刻,织女星几乎在你的正上方。
你想起奥登(W. H. Auden)那首《一个夏夜》(A Summer Night)的开头:
我躺在草坪的床榻上,
织女星在头顶格外明亮
六月的夜,风也静歇,
枝叶相拥,收束了白日的繁忙;
我的双脚
正朝着初升的月亮。
星与星之间,有隐约的亮点开始出现。你想象着眼底的视紫质,如同干沙吸水一般,捕获了那些穿越漫长时空,渗入你瞳孔的光子。
在极微弱的星光下,视杆细胞仍然能工作,而视锥细胞几乎停摆。所以大部分的夜晚,你能用肉眼辨认形状和明暗,却看不到颜色。
然而,这个沙漠之夜不同。它的主题色是:红。
你拿出手电筒,射出一束红光。光柱打在沙垅上,如同盖下一枚朱砂钤印——简直是字面意义上的《红色沙漠》(Red Desert)——虽然安东尼奥尼那部电影标题里的「沙漠」,只是内心荒原的隐喻。
在《红色沙漠》之前,彩色摄影往往被当作再现现实的工具,用来还原天空的蓝和草地的绿。但在这部作品中,安东尼奥尼按照角色的情绪和精神状态,给各种场景重新上色,第一次系统地让色彩成为有强烈表意功能的电影语言。
不过,你使用红色完全与此无关——你读到过,视紫质对蓝绿光极其敏感,却几乎无法感知红光。使用红光手电时,红光只会被视锥细胞感知,让你能看清脚下,但与此同时,视紫质的水平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可这道红光铺开去,却让眼前的世界忽然嬗变。它把平常的沙垅和植被都涂抹上一层血色,空气里立刻生出一种躁动——有影评人分析过,红色在《红色沙漠》里象征着暴力,并且能直接影响人的情绪。
你也带了发射白光的手电作为备用。但只消几秒钟手电或手机屏幕的白光射入眼中——若黑是「没有颜色」,那白便是「所有颜色」,当然也包含蓝绿——便会打断并重置暗适应的过程。视紫质被大量分解,视杆细胞又回到低敏感状态,需要重新花二三十分钟才能恢复。
大部分脊椎生物的视网膜都使用了这套机制,只是配置有所不同。许多夜行生灵的眼底几乎全交给了视杆细胞和视紫质。这让它们在黑暗中视力绝佳,但却成了色盲,以及在白昼,或者在晚上被手电白光罩住时近乎失明。而视锥细胞的稀少,也让红光对它们接近隐形,不会造成打扰。
当然,不是所有动物都这样。一只怪异的昆虫顺着红光,飞舞着不断撞到手电上。你一时没判断出它是什么——只看到它长着螳螂的捕捉足,却有着蛾类的羽状触角,执着地反复扑来。你只好关掉手电,待它自己离去。
忽然,一阵呼啸声响起。和奥登的甜美夏夜不同,强风裹着沙子吹来,空气里弥漫着细物摩擦的声息,像有无数齿轮在黑暗中转动。你看不见沙粒,但裸露的脸庞和小臂能感觉到轻微刺痛的密集冲击。你本能地扭过脸躲避,但嘴里已经进了沙。
你正想吐掉,但已经充盈的视紫质让你看到,无限星辰之下,十几米高的半空中依稀有很多东西。按亮开关的刹那,一束猩红光柱刺破黑暗,光柱里炸开一片细碎的粉红。是沙砾被风卷扬,变成悬浮中闪光的无穷颗粒,像高热的金属粉末,又如同数千只椋鸟或鸻鹬组成的大群,在飞行中不停变幻阵型——英文中称之为「murmuration」——而这个词也有「喃喃低语」的意思,就好像这些沙子有什么话要说。
光柱里混入了比沙粒更大的东西,起初零散,随后骤然增加到成千上万,像白色的羽毛,每根都有十几厘米。你举着手电缓缓转动,光柱所及之处,无数羽毛翻飞漂浮,像有一只巨鸟刚刚在附近陨落,而这些是它奋力挣扎留下的痕迹。
有一根羽毛落在近前,你俯身捡起。不是羽毛,你发觉,是沙地上成片的尖喙牻牛儿苗的果实被风扫上了天。
在梧桐沟要找到它们非常容易,在有些区域,甚至超过半数的植物都是尖喙牻牛儿苗。这种牻牛儿苗科的短命草本开蓝紫小花,以风力传播种子。它的果实末端乘风的「帆」被称作「芒」,是一枝细茎,向两边伸展出等长的透明绒毛,形状和大小都像极了鸟类的飞羽。
它们大多单飞,偶尔成簇,像小朵彤云。风势渐猛,更多的果实腾空而起,有的在光柱里飞舞,旋即消失在更深的夜里,红光照在那绒毛上,竟泛出火星般的亮泽;有的在猩红空气里簌簌坠落,如同被血浸透的雪屑。
尖喙牻牛儿苗的果实落地后,会借着独特的构造缓缓旋转,把种子钻进沙中,然后与芒分离。那些失去种子的芒直直插在地里,像无数散落的箭羽。红光扫去,沙漠里遍地晶莹,全是牻牛儿苗飘动的白芒,仿佛整片沙漠都在不断吐出千百年前的飞箭残影。
风向一转,大量「羽毛」从空中扑下,掺挟着沙粒快速掠过你的头顶和身边,如同古战场的箭雨,无穷无尽,从夜空里倾泻。你的身体本能地一缩,心脏骤紧。
你猜,某朝某代的某个士兵,在敌军弓弦齐鸣的瞬间也会有这样的反应。
千张劲弓同时拉满,弓弦的低沉震颤如雷霆过境,千支长箭腾空而起,在空中形成一道宽达数丈的黑色幕墙,旋踵而至。一名年轻的士兵从未见过如此密集的箭雨,他下意识地蜷缩在盾后,听着头顶铛铛的金铁撞击和同伴凄厉的惨叫,牙齿不住地打颤。
忽然,一支火箭扎入他的肩甲,麻布衣裳立刻燃烧起来,他惊恐地挣扎哭喊,扭动着想要扑灭火焰。紧接着,近旁同伴被掠过的暗箭划开咽喉,鲜血立刻喷溅了他满头满脸,也落在着火的纤维上,发出滋滋的声响和洁白的蒸汽。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南缘就是「唐朝路」。这是当地对这条唐朝时开辟的丝绸之路北道的称呼。它曾是北庭都护府治理西域的交通动脉,沿途锋燧相连,遗迹尚残,至今仍能拾到锈蚀的箭镞。你来时还经过其中一段。那条路被战马和商队反复践踏,陷于地表,最深处超过一米,沙土夯硬如岩板,永远寸草不生。
你想到《申命记》里,摩西的警诫:
……他们的土地将是铁,他们的雨将是粉末与尘埃。
沙垅之间曾有过的战吼、旌旗、杀意与烈火,如今都沉睡在这坚壳之下。千百年来,多少血雨腥风、烽火狼烟在这里聚合又散去。
握着的手电渐渐发热。风吹得双目干涩,泪水在眨眼时被逼出,又被风拂下脸颊。脚下的沙忽然变得不稳,好像你真置身于一场混乱的战役,随时可能被流矢射穿。
你心里仍有一种难以平息的战栗。
起初那一瞬的紧张是那么真切。那是身体深处的恐惧,似乎是源自远古的反应:一旦看见天空里有东西密集而下,便会立即联想到威胁与毁灭。你感到身后的历史像风一样轻轻在推着,早已消逝的无数人们也与你并肩。面对无法抵挡的降临,他们的惊惧与你的惊惧相通。
只是他们迎来的是真实的死亡,你面对的只是幻象。
又一阵风,无数牻牛儿苗的芒又被刮起,聚拢,彼此缠绕,旋舞着飞向天空。红光照耀与暗黑背景,让那姿态仿佛是血滴落入水中的镜像反转,既像坠落的残骸,又像升起的灵魂,在某个有风无寐的沙漠夤夜,在纵纹角鸮如同狗吠的鸣叫和石鸻悠长哀婉的呼唤里,借着手电的红光,重新回到人间。
𝄑𝄑𝄑
沙漠总给人以贫瘠的印象。
这印象完全正确。测量表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土壤极其缺乏养分,甚至比中国其他温带沙漠的养分平均值还要低。照理说,这样的土地不该孕育太多生命。然而年年春夏,总有无数鸟类在这里繁衍。棕薮鸲为何钟情于这一隅,仍无人能说清,但我明白许多别的鸟为何而来——极其丰沛的食物。
第一次到梧桐沟,在沙漠外围寻找白喉林莺时,我就惊叹于直翅目昆虫的规模。人在草丛间走动,无数蝗虫振振于飞,成片起落。我拍下一张黄喉蜂虎的照片,背景是遥遥的博格达峰。蜂虎和雪山,这本是不太常见的搭配,更奇怪的是,在电脑上放大看,照片上有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我疑心是相机的 CMOS 传感器进了灰尘,但其他照片都没有这些。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迁徙中的昆虫。有一日走在沙垅之间,头顶忽然传来熟悉的鸣叫。我抬头,竟是十几只普通雨燕,细长翅膀划出急促的弧线。它们大概是追随着虫群来到这里。对这些总在飞行的候鸟而言,地表的情况毫不重要,只要空中丰饶,就足以支撑它们的旅程。
那么,我为什么要来这里?
如果这对于每一趟旅行、每一个旅者来说,注定都是如同昼夜更替的意义般难以回答的问题,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又该如何叙述这些天里发生的事?
在对话录《美诺篇》(Meno)里,柏拉图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美诺,但你看看,你这是引来了一场多恼人的争论啊。你辩称,人既无法探究自己已知的事物,也无法探究自己未知的事物。若他已然知晓,便无需再探究;若他全然不知,同样无法探究——因为他连自己要探究的究竟是什么,都一无所知。
这就是著名的「美诺悖论」(Meno's Paradox)。
柏拉图的破解,是一种溯源式的解释:人类的灵魂在出生前就已拥有所有知识,所谓学习并非获得新知,而是通过提问、反思等方式,回忆起灵魂中已有之物。
对于我,坐在桌前,书写这场已然过去的沙漠漫游,便类似这种过程。
每次在回忆中重返那一道道如同海浪般的沙垅之间,带着疑惑在网上搜索「冲浪」,我必能收获到令人赞叹的知识、感动和新的未知。我相信,亲爱的读者,在你心中,对于沙漠,或多或少都有着了解和印象。但我们究竟真正清楚些什么,体验过些什么,又在寻找着些什么呢?
写作时,我常戴上耳机,听播客作伴。最常放的是 BBC《田园档案》(Countryfile)杂志的播客《边走边听》(The Plodcast)。其中有个叫「声音漫游」(Sound Escape)的系列,会带着你前往各种自然场景。
我喜欢听汉娜·特里布在开头柔声说:
今年最热的日子里,今天算一个。能在一条湍急河流旁的林地中找到片刻喘息,你不由得心生庆幸。你在背阴的河岸上歇脚,看着鳟鱼从水面啄食飞虫。
或者,
已近上午晚些时候,日头高悬,暑气催得蝴蝶与蜜蜂纷纷现身;你渐渐竖起耳朵细听,还能捕捉到草地里蚱蜢那细碎的滋滋嗡嗡,交织在旷野间。你躺下,任由这些声响漫过全身,这时才恍然发觉——周遭听不到一丝人类活动的声音。
这第二人称的叙述,总能把我引入那处从未踏足的湖畔或草坪。于是我也想用这个方式,邀请你,亲爱的读者,出离自己,进入我的身体,尽情使用我的双脚和眼睛,虽然这需要你也做出一些想象上的努力。
这种阅读也可以是一种「回忆」的唤醒。而我所能做的,不过是如同写诗,借由文字描摹意象,放在你眼前,让你心底潜藏的沙漠得以浮现。
我又意识到,人称也可以被当作一种网格,如同沙垅的脊线,把生长其上的那些细枝末节的闪念感受、归家后伏案的省思探究,以及漫无边际的联想区隔开,同时又包含进这个对我而言可能过于浩大而吃力的文本里。
我还会听《响声》播客。主播们在 Apple Music 上做了「赋格」播单,是我反复播放的宝物。赋格(Fugue)是一种复调的音乐形式,一个声部引入主题后,另一个声部以不同的方式应答,随后更多声部陆续加入,在对位中展开层层回响。
也许三种人称和三种时间——第一、第二、第三,自然、历史、个人——也能如此运作:循环并置,互为映照,彼此勾连。在这种结构里,我想尝试一种从没读过的自然文学写法,像关锦鹏的电影《阮玲玉》里的三重编排,铺陈一个或许可堪回味的故事,试图让那份对无聊和丰富共生的感佩,在陌生的、隔着文字的人与人之间流动。
在沙漠的最后一个上午,我看到一只孤独的棕尾鵟在天际滑翔而过,双爪紧紧攫着什么。镜头拉近,竟是条我寻找已久的红沙蚺(Eryx miliaris)。这是一种蚺科的蛇类。它的同科亲戚们是雨林中的骇人巨蟒,而它,却被当地人称作「土棍子」,身形短粗,动作迟缓,惯于躲入沙中,只露出眼睛鼻孔。
我凝视着这对生灵,似乎能同时体会到猛禽的骄傲与猎物的绝望,似乎能借助那双有着明黄色虹膜的锐利鹰目,遥遥地看到站在车边,正饱受烈日、炎热、干燥、风尘和蜱虫之苦,却又无比欣喜的渺小自己。
亲爱的读者,这一眼,或许就是你我这次沙漠之旅的意义。